規章制度
控煙管理實施辦法
按照《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》、《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》(市人民政府第204號令)和《關于全面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無煙環境工作的通知》(京衛辦字【2009】55號)的要求,為進一步營造醫院無煙環境、利于職工和患者的身心健康,維護公眾健康權益,創造良好公共環境,現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特第六次修訂本辦法。
一、醫院控煙機構
(一)控煙領導小組:負責制定醫院控煙計劃。
組 長:黨委書記、院長
副組長:其他院級領導
組 員:各職能管理臨床處室正職和各支部書記
(二)控煙辦公室(簡稱控煙辦):設在院辦、黨辦,負責組織實施醫院控煙計劃和管理控煙工作。
主 任:黨、院辦主任
副主任:總務處、保衛處、護理部、醫務處、門診辦公室、物資器械中心、宣傳中心、規劃建設處、物業辦公室負責人
秘 書:宋 杰、田 爽
(三)監督和巡查組:負責監督和巡視醫院控煙情況和制止樓內的吸煙行為。
監督員:由醫院控煙領導小組成員組成。
巡查員:由我院所有保安人員、保潔人員、外送人員、護工等組成。
二、醫院控煙工作目的和計劃
(一)目的:
1.醫院內真正成為無煙環境。
2.實現醫院職工院內無一吸煙。
(二)計劃:
1.完善無煙醫院建設,開展和加強控煙宣教活動。
2.開展戒煙及勸導戒煙方法的培訓。
3.完善“一幫一”控煙幫扶對子。
4.加強監督和管理,加大處罰力度。
5.加強戒煙服務。
三、醫院控煙考核規定
(一)醫院內為無煙區,完全禁煙,設立明顯的禁煙標識,任何人不得在院內吸煙。
(二)醫院設立戒煙門診,全國戒煙熱線:4008885531,完善專業控煙途徑,加強醫務人員的控煙知識,指導、鼓勵和幫助患者及吸煙職工積極戒煙。
(三)對樓內進行分區管理,責任到人,科主任為本科室第一責任人,負責本科的控煙宣教工作,同時各科室設立一名控煙員,負責監督、管理科內及本科室所在樓層(上半層樓梯與下半層樓梯)的無煙環境,該項作為年終各項評優的單項否決條件之一。
(四)巡查員要履行職責,對其管轄區域內的吸煙行為要予以制止,未進行制止的,控煙辦將在醫院打分會上進行通報批評,優秀者將進行獎勵。醫院全體職工有義務勸阻吸煙者停止在院內吸煙。
(五)院領導帶領控煙領導小組成員對全院進行不定期抽查,院辦組織巡查組定期進行檢查,對違反醫院控煙規定的科室或職工,發現后給予批評,進行登記,對結果進行全院通報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,督促科室整改。
(六)全院各科室可根據本實施辦法修訂本科室控煙規定。
(七)醫院與科室負責人簽訂控煙責任書。
(八)西院參照本辦法同步執行。
四、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,原相關辦法同時廢止。
2003年制定
2012年8月第1次修訂
2014年7月第2次修訂
2016年11月第3次修訂
2020年10月審定
2021年6月審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