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陽醫院各領導小組及職責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行業作風建設領導小組一、醫院行業作風領導小組 組長:黨委書記 執行院長
副組長:主管醫療副院長 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
成 員: 院領導班子成員
職責:領導小組負責全院行風工作領導,研究制定醫院行風建設工作
總體目標,部署、安排全院行風工作開展。領導小組成員和醫院領導班子成員,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負責抓好分管部門、科室的行風工作,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行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。
二、醫院行業作風辦公室:設在醫務部
行風辦主任:醫務部主任(兼)
行風辦副主任: 紀檢監察辦主任 黨辦主任 院辦主任
行風辦成員:人事處 門診辦 護理部 社工辦 物價辦 藥事部 績效管理辦 財務處部門負責人
職責:
1、起草醫院行業作風建設及“三好一滿意”工作計劃,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2、組織安排全院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工作。
3、每季度召開一次行風工作會議,研究部署醫院行風工作。
4、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醫德醫風、法律法規、職業道德的培訓。
5、針對每月全院患者滿意度情況和反映較突出問題進行分析討論,形成書面處理意見,上報院質控會。
6、針對行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,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措施。
7、完成醫院行風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任務。
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如有變動,由新任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替補,不再另行通知。
1995年6月制定
2004年5月第1次修訂
2007年6月第2次修訂
2013年6月5日第3次修訂
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治理“小金庫”領導小組一、醫院治理“小金庫”領導小組 組長:黨委書記 執行院長
副組長: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總會計師
成 員:財務處處長 紀檢監察辦主任 審計處處長 績效管理辦主任 黨辦主任 人事處處長
二、醫院治理“小金庫”辦公室:設在財務處
辦公室主任:財務處處長(兼)
辦公室副主任:紀檢監察辦主任
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如有變動,由新任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替補,不再另行通知。
三、辦公室職責1、制定醫院治理“小金庫”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。
2、定期召開治理“小金庫”工作會議,研究部署醫院治理“小金庫”工作。
3、對全院治理“小金庫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4、認真查處群眾舉報“小金庫”問題,對調查屬實的按照醫院規定嚴肅處理,并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。
2005年5月制定
2011年5月第一次修訂 2013年6月5日第二次修訂
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醫德醫風領導小組一、醫院醫德醫風領導小組 組長:黨委書記 執行院長
副組長:主管醫療副院長 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
組 員: 院領導班子成員
二、醫院醫德醫風辦公室:設在醫務部
辦公室主任:醫務部主任(兼)
辦公室副主任:黨辦主任 紀檢監察辦主任
辦公室成員:人事處 院辦 門診辦 護理部 社工辦 物價辦 藥事部 績效管理辦 財務處部門負責人
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如有變動,由新任相應職務人員自行替補,不
再另行通知。
三、醫德醫風辦公室職責1、認真學習貫徹衛生部發布的醫務人員醫德規范,每年至少對醫務人員開展一次醫德教育,加強醫德醫風建設。
2、將醫德教育和醫德醫風建設納入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,作為評價
科室的重要指標。
3、制定醫務人員醫德考評辦法,建立醫德醫風檔案,每年底進行考核評價。
4、新入院職工必須進行醫德醫風崗前教育,未參加培訓不得上崗。
5、經常聽取患者和社會各界對醫院醫德醫風方面的意見,并進行整改。
6、醫德考評結果,應作為聘任、聘用、評優、評先的重要條件,對成績優秀者,給予表彰和獎勵;對嚴重違反醫德規范的,給予相應處罰。
2005年7月制定
2013年6月5日修訂